跨行通存通兑昨天在深圳14家银行正式开通。与此同时,北京也有14家银行开通了跨行通存通兑业务。 中国金融大典 去年,深圳若干中小银行曾试办跨行通存通兑。全国其他地方零星试点的新闻也时有耳闻。但是,通存通兑是否给普通储户带来便利?通存通兑后对银行业务和业绩带来怎样的影响?特别是,通存通兑与倡导者的初衷是否吻合,是否可能进一步推广等等,均有待进一步报道。 这两年,银行服务与社会需求之间最引人关注的矛盾之一,是服务网点太少,“进银行排长龙”令民众普遍不满。 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的出现,理论上“增加”了银行服务网点。因为在一定意义上,网点不再“专属”于某一特定商业银行,任何客户可以在任一网点办理业务,总体上,可以提高银行网点的“使用效率”,从而增加服务供应。 去年,深圳试办通存通兑业务时,曾出现几家“大银行”不愿加入联盟的情况。原因非常简单,“大银行”网点多,“小银行”网点少,通存通兑虽然可以收取跨行费用,但“大银行”仍然顾虑“小银行”“赚便宜”而放弃通存通兑。 从自身商业利益出发,深圳“大银行”们有顾虑很正常,选择不加入联盟也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一部分。市场经济环境下,行政等外力不宜干预。 深圳“大银行”的顾虑具有普遍性,北京、上海或其他任何地方都可能出现类似情况。如果行政力非要介入,强迫所有银行加入通存通兑,不愿加入的银行有很多办法“消极抵抗”。比如,把每笔跨行业务收费提高到客户无法接受的水平,或对竞争对手客户施行差别服务等“隐形歧视”,即可自然“阻挡”竞争对手的客户使用自己的网点资源。 通存通兑是这样一种业务创新: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可以促进社会福利整体水平提高。其中,明显的受益者是银行客户和网点较少的银行。由于很难测算该业务带来的影响,网点较多的银行有潜在“吃亏”的风险。 因此,要让这样一项有利于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改善的业务得到推广,关键要解决网点较多银行的顾虑,让他们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。换句话说,只有共赢,这个业务才不至于“卡壳”。 或许,让网点脱离银行专属,成为独立经营的法人机构,是一个办法。 在通存通兑模式下,银行网点事实上类似于居民点密集的“小卖部”,可以出售各家银行的产品和服务。而各家商业银行是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商。它们向各个“小卖部”供应产品,“小卖部”则把产品销售出去,并从中获得“销售”利益。 当银行网点不再附属于单个商业银行时,它的商业利益决定了必须销售更受欢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,由此,可以反作用于商业银行,促使其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,以取得竞争优势。至于目前银行网点的揽储作用,则完全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操作,即哪家银行给予的商业利益更大,网点就把储蓄交给哪家银行。最后,真正具有竞争优势的银行可能获得最大市场份额。 这种模式下,完全不存在谁“吃亏”谁“赚便宜”的问题,而只有商业利益左右各自的企业行为。换言之,通过市场化手段,银行、网点、客户成为完整利益链上的各个点,网点利益最大化与客户利益最大化对等,而银行利益最大化与自身产品和服务品质最优化对等。 至于怎么让网点脱离银行,以及特殊行业安全等问题,只要遵循市场化原则操作,应该都可以妥善解决。 符合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改善的创新是“向善”的创新。保证创新产生实际效益,则需要在进一步创新上动脑子、做文章。 |